1.招标编号:WZ20191106-5509-14490-B1
2.项目内容:中石化洛阳分公司技19-25芳烃部PTA装置尾气处理成套设备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承诺催化剂的使用寿命不低于5年,并提交承诺书。 。 2.投标人尾气达标排放需满足:非甲烷总烃去除率 ≥ 97%;非甲烷总烃 ≤ 80mg/m3;苯 ≤ 4 mg/m3;甲苯 ≤ 15 mg/m3;二甲苯 ≤ 20 mg/m3;甲醇 ≤ 50 mg/m3;溴甲烷 ≤ 20 mg/m3;溴化氢 ≤ 5 mg/m3,提交承诺书。 3.投标人须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须承诺1个月内申请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4.PTA装置具有2套及以上采用高压催化氧化法的氧化尾气VOC治理(处理后的尾气部分去膨胀机做功)成套设备的销售业绩。提交合同复印件和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合同、技术协议中必须清晰表明尾气处理能力及排放达到的标准,关键信息不清晰或信息不完整均视为无效业绩。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10月16日8:00时至2019年10月23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