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N95医用防护口罩(头戴式)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N95医用防护口罩(头戴式)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2011090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面向国内招募2家N95医用防护口罩(头戴式)合格供应商,配额占比约6:4,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占总预算60%配额的量,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占总预算40%配额的量。
序号 | 招标内容 | 采购数量 (单位:万个) | 单价限价 (单位:元/个) | 总价限价 (单位:万元,人民币) |
1 | N95医用防护口罩(头戴式) | 245 | 2 | 490 |
合计 | 490 |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按采购清单 | 甲方指定地点,范围:涉及全国各地南航下属单位 (注:中标人负责卸货并将货物搬运至指定地点。) | 合同期内,每期在接到甲方订单后2小时内响应,5日内发货。 |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须提供2020或2021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或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国家税务局网站的“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的截图、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税务登记证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企业注册地国家税务局核准发出的《税种核定通知书》,投标人在服务期内须保持一般纳税人身份不变。】
2.9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请投标人提供以下对应资料: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且能够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www.nmpa.gov.cn)的“医疗器械产品”查询模块,查询到对应产品的注册或备案信息,同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以及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10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以下要求的对应材料。【提供近一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或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或ILAC标识且符合要求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货物名称 | 检测报告标准 | 备注 |
N95医用防护口罩(头戴式) | 须符合GB19083-2010标准 | 符合招标文件标准条件及以上均视为有效 |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2】月【1】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选择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