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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艺术设计专业群示范校专业群建设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7-07-21

  泉州市茂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艺术设计专业群示范校专业群建设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艺术设计专业群示范校专业群建设服务

项目编号:QZML20170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135069244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鲤城区北门街都督第2号

联系方式:蔡老师,联系电话:135069244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茂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许、小吴,联系电话:0595-28907583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云谷云晖路温泉精品公寓8楼801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谈判供应商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谈判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3、谈判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应提供书面声明);4、谈判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提供书面声明);5、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名单(应提供书面声明);6、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应提供书面声明);7、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8、谈判供应商代表应为谈判供应商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谈判供应商为谈判供应商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的),否则视为无效谈判(自然人除外);9、谈判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谈判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现场备查)。10、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人民币 捌拾玖万元(¥:890000.00元);凡超过预算审核价的谈判为无效谈判;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谈判。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7月21日 08:30 至 2017年08月02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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