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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2017年粉煤灰原灰、粉煤灰细灰、脱硫石膏及湿渣销售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2017-06-09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2017年粉煤灰原灰、粉煤灰细灰、脱硫石膏及湿渣销售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资金来源: 其它 
受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2017年粉煤灰原灰、粉煤灰细灰、脱硫石膏及湿渣销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由于首次发布公告后投标人数量不满足要求,现再次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
二、招标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
三、招标代理机构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工程概况及标段划分
1、工程名称:2017年粉煤灰原灰、粉煤灰细灰、脱硫石膏及湿渣销售项目。
2、本期规模:2017年预估年产生原灰(含分选后的粉煤灰粗灰)40万吨、粉煤灰细灰0.5万吨、脱硫石膏1万吨、湿渣10万吨。共划分为5个标段。
3、项目地址: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厂区内(佳木斯市东风区长安东路950号)。
4、核准文件对招标的意见及批复: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2017年粉煤灰原灰、粉煤灰细灰、脱硫石膏及湿渣销售项目共5个标段,已经获得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批复文件“华电能源综【2017】263号文”。按照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则要求,拟对上述5个标段委托华电招标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5、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产品名称单位产量最低限价(元)产品出产时间
原灰一标段粉煤灰原灰万吨7252017年5月-2017年10月
原灰二标段粉煤灰原灰万吨13152017年11月-2018年4月
原灰三标段粉煤灰原灰万吨10152017年11月-2018年4月
原灰四标段粉煤灰原灰万吨10152017年11月-2018年4月
石膏、灰渣及细灰脱硫石膏万吨11252017年5月-2018年4月
灰渣万吨101
细灰万吨0.3802017年5月-2017年10月
细灰万吨0.2352017年11月-2018年4月
  注:1、本次招标业主方设有投标最低限价(单价),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最低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由于招标人粉煤灰原灰产量较大,受冬储能力和运输能力的限制每个投标人最多在两个粉煤灰原灰标段(1-4标段)同时中标,如有某一投标人在综合得分汇总中有两个以上原灰标段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按标段顺序选取该投标人所报前二个标段推荐其为预中标候选人,剩余该投标人排名第一的标段推荐第二名为预中标候选人。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 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含从投标截止日期计算3整年)。
2、必须是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500万元)的企业(公司)。
3、经营范围包括粉煤灰、石膏、湿渣经营或具有利用粉煤灰、石膏、湿渣的能力;具备一定的仓储规模,要求冬储能力不小于15万吨(提供证明材料)。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且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且近3年无纠纷事故发生。
6、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东北地区(或等同气候条件下的高寒地区)购销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作或发票复印件为业绩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9、由于电厂的特殊性,中标单位的拉运车辆为相对固定车辆。严禁客户车辆“一车挂多户;投标人可用运输车辆不少于8台;运输能力不少于800吨/日。
10、本次招标,项目业主设有最低投标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项目业主设定的最低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媒体:
2、公告时间:2017年6月9日-2017年6月13日。
3、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6月9日-2017年6月1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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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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