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
焦化公司西来峰焦化厂铲车使用服务
2019-10-17
焦化公司西来峰分公司焦化厂铲车使用服务公开招标
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焦化公司西来峰分公司焦化厂铲车使用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190405334,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甲方为乙方提供煤场、焦场倒运场地、筛分设备及筛下物储存场地,乙方提供铲车及人工,并承担铲车的铲、装、倒运、推煤、计时工作(从指定地点进行焦炭、精煤铲、装、倒、推等工作),承担铲车入焦喂料(从指定地点端焦到筛焦入料口)、倒料(含端焦到指定地点及进行焦炭积堆)工作,承担上述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2招标范围:铲车装车、短倒业精煤及喂焦等业务量为660万吨;铲车破煤堆作业业务量为87万吨;铲车积堆、推煤作业业务量为870万吨;铲车受煤坑作业业务量为270万吨;铲车计时等业务量为27000小时;铲车筛焦入料业务量为348万吨;铲车筛焦倒料业务量为348万吨。

以上各业务量为三年预估综合业务量,仅作为投标报价依据,项目结算依据为经招标人确认的实际发生业务量。

2.3项目地点: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公司西来峰焦化厂

2.4服务期限:3年,计划开始时间:2019年11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起至今)应具备至少1项铲装业绩合同证明。(业绩证明中须明确服务期不低于一年,业绩合同需包含:合同封面页,内容页,签字页等内容)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设备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均可。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10月18日 09时00分至2019年10月24日 17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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