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21年度预算100万元以上
2项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2-JQ34-W1022(1-2)
三、项目内容:(无水印)报名文件领取登记表---2021年2项.doc
(无水印)技术参数---2021年2项.docx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单价(万元) | 预算总价(万元) | 采购编码 | 军用物资 | 分包建议方案 |
1 | 便携式超声诊断仪 | 3 | 44 | 132 | A32040101 | 864359647 | 第1包132万元 |
2 | 医用桥式吊塔 | 16 | 8 | 128 | A3223 | 863218940 | 第2包128万元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外资控股企业,是指中国境外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 本项目特殊资质
1.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生产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代理商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但须提供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2.所投产品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CFDA认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但须提供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六)进口设备须提供国外生产商或者其全国(大区)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授权链完整,加盖鲜章)。授权书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产品销售商(代理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无效。授权书须在授权书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港澳台资企业或港澳台资控股企业和国内生产的国外品牌设备视为进口设备)。
(七)根据《关于明确涉案违规供应商暂停期间参加军队采购保障事》,涉案违规的西门子医疗系统有限公司、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联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一般不得以代理方式,使用被暂停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选用该产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2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08:30-12:00,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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