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年12月9日 1.招标条件 受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青岛炼化公司丁二酸项目氢气循环压缩机所需往复式压缩机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21221-2315-17809-B1 2.项目内容:青岛炼化公司丁二酸项目氢气循环压缩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 1 | 往复式压缩机\400~550m3/min 入口1.90MPa 出口3.7MPa/H2 | 2.00 | 台 | 包1-往复式压缩机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及联合体投标。 3.1.7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应按照“青岛炼化顺酐项目供应商数字化交付管理规定”的要求提交所需资料,报价文件中已包含数字化交付的相关费用。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8 投标人须提供自2017年在石油化工装置上不少于10台活塞环为无油润滑的往复压缩机使用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关技术证明文件;同时提供其中三家运行时间不少于1年的最终用户(加盖物资采购部门或设备管理部门公章)使用无质量问题证明。 3.1.9 投标人提供的氢气循环压缩机活塞与活塞杆安装采用超级螺母活塞杆结构;活塞杆与十字头的连接采用液压方式组装。提供压缩机内部相关部件结构说明。 3.1.10 投标人提供的氢气循环压缩机须满足丁二酸装置氢气循环压缩机请购书中技术要求。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1 投标人承诺使用的原材料、外购件或产品应优先选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国家认可的其他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或材料。严禁使用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已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生产、采购、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类产品。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2 投标人取得易派客信用评价证书的提供证书复印件。未取得易派客信用评价证书的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易派客信用评价证书认证,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12月2日 8:00至2022年12月11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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