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47-2260SCCJS44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碳三产业一期工程 40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项目在线分析仪表、小屋及采样系统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整体项目规模: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碳三产业一期工程 40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项目。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在线分析仪表及小屋(成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为准)。
3.2投标人应有充足的资金保证、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技术要求:
①所有防爆产品应取得 NEPSI 认证或同等认证;
②属于3C 范围内的产品应取得 3C 认证;
③有安全完整性等级要求的产品应取得TUV或同等认证,并提供PFD等相关数据; 提供完整SIL证书,根据需要配合买方进行安全回路验证;
④气体检测器必须取得国家指定机构或其授权检验单位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
⑤分析仪表预处理系统、采样管路均采用恒温电伴热方式。
注:以上要求均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或相关承诺文件并加盖公章。
3.4 业绩要求:
①2017年1月1日至今,分析小屋集成商应至少有1份环氧丙烷或环氧丙烷联产装置应用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用户名称、设备名称、签字/盖章页),否则视为无效。
②投标方应具有多台在线工业气相色谱分析仪集成在一个小屋的业绩。(在线色谱分析仪数量不少于2台)。
③所选用的氧分析仪必须提供在石化主装置上作为用于SIF回路的现场传感器的业绩(可提供设计院相对应的分析仪表数据表证明)。
④所选双氧水分析仪至少提供1份业绩证明。
注:以上业绩要求可以提供1份业绩合同,也可提供多份业绩合同证明。
3.5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7投标人须承诺,与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合作过程中无因乙方原因导致的重大延期交付问题(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按合同交付日期,逾期交付超过2个月的,视为重大延期交付问题)。
3.8投标人如果是分析系统集成商,分析小屋、样品处理系统等制造必须由集成商本厂生产制造,不接受第三方厂家产品,不接受转包或外包生产。必须提供集成商生产车间全景照片、生产设备照片和生产设备清单等,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期限: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6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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