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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交通精石矿业有限公司轮胎移动式钢渣破碎整形筛分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2-12-12

甘肃交通精石矿业有限公司轮胎移动式钢渣破碎整形筛分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开标日期:2023年1月3日下午14:30时

招标编号:GZ2211126-GSJTJS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交通精石矿业有限公司轮胎移动式钢渣破碎整形筛分设备采购项目,是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省级科技重大专项“甘肃省绿色智慧公路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项目”配套设备采购,招标人为甘肃交通精石矿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且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甘肃交通精石矿业有限公司轮胎移动式钢渣破碎整形筛分设备采购项目

建设规模:新建1套不小于250t/h轮胎式移动钢渣破碎整形筛分设备,包含移动鄂破粗碎站、圆锥破碎站、整形筛分站或(整形站+筛分站)

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不小于250t/h轮胎式移动钢渣破碎整形筛分设备,包含设备的制造供应及运输(制造商至施工现场)、设备仓储、接卸货(二次倒运,如果有)、进厂试验、安装及调试、试运行、项目资料归档、竣工结算、工程验收、交付使用等全过程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设备交货及安装调试

交货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

3、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设备及安装等服务的设备制造商或经销商(授权代理商);

3.2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合同金额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的轮胎式移动破碎整形筛分设备销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PDF彩色扫描件,且证明材料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总额);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9年-2021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缴纳的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5 投标人须提供截止投标日前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5天查询截图记录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9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完成投标报名的投标人(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用后方可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系统中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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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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