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7005-19114
一、招标条件
受中水电成都天府新区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分局(以下简称“招标主管单位”)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中水电成都天府新区建材有限公司灰岩石碎石物资,采购物资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中水电成都天府新区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是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与成都天投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建立的国有合资企业。公司经营范围为建材批发、安装;商品混凝土与环保透水砖的生产、销售、运输。2、招标范围:国内招标。
3、采购数量: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 1 | 灰岩石碎石 | 5-31.5mm | 70000吨 | 煎茶站 |
| 2 | 灰岩石碎石 | 5-31.5mm | 30000吨 | 籍田站 |
5、交货地点:
煎茶站: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煎茶街道高庙砖厂213国道1044+5公里桩处。
籍田站: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籍田街道鱼鹤村张飞桥213国道1056+5公里桩处
6、质量要求: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保证其供应货物满足现场拌制混凝土要求。
7、砂石料单价依据四川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工程造价信息》中价格信息浮动调整。
8、本次招标要求招标响应总价(填入招标响应函及经济标报价总价中)要求为含税总价,税率可为3%或13%。评标总价按税前价进行评审。
9、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采购单位不对招标响应人进行任何补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1、投标人要求为制造企业,应是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2、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货业绩要求:近3年所供货业绩不低于1000万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
5、财务状况: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近三年(2016至2018年)财务报表,投标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
6、质量保证能力要求:2018年、2019年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每年至少一份以上。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