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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2019年集中式充电桩代加工产品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19-10-24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2019年集中式充电桩代加工产品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2019年集中式充电桩代加工产品采购项目”(SDTT-CG-2019-031)进行公开比选,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开始发售比选文件,欢迎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范围

1.1 采购内容:为了更好地服务保障智慧充电业务高质量发展,需要统一组织充电桩生产厂家代加工服务的采购工作,由中选厂家代加工山东铁塔公司的定制产品。

1.2 预算金额:280万元(含税),以上为预估规模,最终规模以实际下达订单为准。

1.3 服务地点:山东省(采购人指定地点)。

1.4 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5 保修期:验收文件签署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6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含税单价130.00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应答将被否决。

1.8采购依据:关于采购充电桩生产厂家代加工产品服务的请示(签报〔2019〕130号)

二、★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所在地域已经实行“三证合一”政策的,供应商需具备“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2.2供应商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能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3本项目仅接受产品的制造商参与,不接受代理商参与。供应商应提供其产品制造厂房的相关证明材料,1)含有标有供应商单位名称的厂房或厂区大门全景照片一张,单位名称必须清晰、可辨识;2)产品生产车间内部全景照片两张,照片中应包含产品的制作工具、产品的制作原材料等内容;3)供应商产品制造厂房的产权证明资料。供应商自有产权的需提供房产证明且产权人应为供应商本身,供应商非自有产权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2.4本次比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比选活动。

2.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至今)有骗取中标的;

(5)供应商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纪检监察部门“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四、中选原则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初步评审。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并将综合得分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若合格供应商数量为N,根据N的不同,选取不同数量的中选人,如下表:

N值

名次

预估规模

(万元)含税

预估份额

中选人数量

中选候选人数量

区域

若N≥6时

第一名

140

50%

3

5

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烟台、莱芜、临沂

第二名

84

30%

潍坊、济宁、泰安、菏泽

第三名

56

20%

威海、日照、德州、聊城、滨州

若3<N<6时

第一名

168

60%

2

3

济南、青岛、烟台、威海、潍坊、滨州、东营、淄博、莱芜

第二名

112

40%

济宁、聊城、菏泽、日照、临沂、德州、枣庄、泰安

若N=3时

第一名

280

100%

1

2

山东省全区域

注:①上述规模与占比为预估值,最终规模与占比以实际下达订单为准。

②合格供应商数量为N,若N≥6,则按名次选取3名中选人;若3<N<6,则按名次选取2名中选人;若N=3,则按名次选取1名中选人;若N<3,本项目重新组织比选。

若第二次公开比选公告发布后,如供应商数量仍然小于3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供应商数量小于3家的,按如下方法处理:

(1)如供应商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供应商为2家时,可继续实施比选采购,选取1名中选人,若出现此情形以本条规定为准。

(2)如供应商数量大于1,且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供应商仅为1家时,可将公开比选方式直接调整为定向谈判方式,评审委员会应与该合格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并出具推荐意见。

(3)如供应商为1家时,可将公开比选方式直接调整为定向谈判方式,并由评审委员会与该供应商进行定向谈判。在进行价格谈判前,评审委员会应先对该供应商进行初步评审,如通过初步评审,评审委员会应与该合格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并出具推荐意见。如该供应商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本项目做谈判失败处理。

(4)如供应商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供应商为0家时,本项目变更采购需求或采购方案重新组织采购。

若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评审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以价格部分得分高的优先,价格部分得分也相等的,评审委员会根据如下原则确定中选候选人: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决定,若技术得分也相同,按商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决定,若技术、商务得分也相同时,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具体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依据单项评审内容得分,择优推选中选候选人。

五、比选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19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与比选代理公司联系获取比选文件,本项目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逾期购买比选文件的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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