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2年温州市分公司楼宇室分代维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2年温州市分公司楼宇室分代维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2-14280)
1.2 比选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1.3 比选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预算106.78万元(含税)。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温州铁塔楼宇室分代维服务,维护工作内容包括无线测试(CQT测试)、管线和动力配套等网络设备的巡检、故障排除、应急抢修;设备拆除和停站,移交验收,资产管理,配合铁塔开展各时期的网络质量检查工作和网络路测工作以及整改工作,业主维系,进出协调,协助场租与电费支付等。
1.6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7 中选人数量及中选份额:1个,中选份额100%。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统一折扣(非OFF)100%,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不含税基准单价见下表:
序号 | 项目类型 | 代维费 (不含税基准单价) | 修理耗材费 (不含税基准单价) |
1 | 机房 | 70.05元/站/月 | 34.00元/站/月 |
2 | 小于等于100副天线 | 67.81元/站/月 | 31.80元/站/月 |
3 | 大于100副天线,小于等于300副天线 | 101.71元/站/月 | 47.71元/站/月 |
4 | 大于300副天线,小于等于500副天线 | 152.57元/站/月 | 71.56元/站/月 |
5 | 大于500副天线,小于等于1000副天线 | 228.85元/站/月 | 107.34元/站/月 |
6 | 大于1000副天线,小于等于2000副天线 | 343.28元/站/月 | 161.01元/站/月 |
7 | 大于2000副天线 | 514.92元/站/月 | 241.51元/站/月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无线测试(CQT测试)、管线和动力配套等网络设备的巡检、故障排除、应急抢修;设备拆除和停站,移交验收,资产管理,配合铁塔开展各时期的网络质量检查工作和网络路测工作以及整改工作,业主维系,进出协调,协助场租与电费支付等。
2.2 ★服务期:1年
2.3 服务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比选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2.5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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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3.2 财务要求: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参选人自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具备同类业绩(室分代维)。
业绩证明材料:(1)时间要求: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由甲方盖章(部门章或公司章)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日期为准(如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
(2)金额要求:单项合同以合同累计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累计金额为准。
(3)其他要求:
A、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关键页(至少包含首页、合同内容页、金额金额页、双方签章页);
B、若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框架协议扫描件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双方签章页);b. 框架协议相应的由甲方盖章(部门章或公司章)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相应关系”指显示框架合同编号或框架合同名称或其他与框架协议有效关联关系的信息。
C、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3.5 安管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1】人须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
(2)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配置至少【1】名专职安全员,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说明:
(1)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社保局出具的2022年9月至参选文件递交所在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参选人或其分公司),否则不予认可。
(2)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与其他岗位人员为同一人,否则,该其他岗位人员不予认可。
3.6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7 控股管理关系:
(1)在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参选截止日(含)期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8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温州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获取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2月20日17时30分至2022年12月23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获取)(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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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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