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铁塔2023年能源效益及两翼出账前置管理系统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浙江铁塔2023年能源效益及两翼出账前置管理系统服务采购项目(CITCC-ZJ22ZT0102089)
1.2 比选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1.3 比选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浙江铁塔财务生产所需的能源效益、两翼出账前置管理系统软件开发服务。本项目含税预算48.91万元,具体结算金额根据比选人确认后的工作量按实结算。
1.6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7 中选人数量及中选份额: 1家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软件开发不含税单价最高参选限价1700元/人日,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同采购项目概况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内完成上线并初验合格,系统所有功能、性能指标达到比选人要求
2.3服务地点:浙江省(比选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技术规范标准和要求
2.5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3.2(1)在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参选截止日(含)期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3参选人2019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备1个同类案例业绩【系统开发】,且单个案例业绩含税金额不低于40万元。
证明材料:
(1)若提供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
(2)若提供框架合同的,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框架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能显示对应关系的采购订单(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合同章)或结算文件,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采购订单和结算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
(3)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3.4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浙江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0)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获取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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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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