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走马岗路95-101号物业出租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州市越秀区走马岗路95-101号物业出租项目(项目编号:GZJL-ZB-GZ202205003)招标人为 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物业为 国有企业自有物业 ,该项目已具备出租条件,现对 广州市越秀区走马岗路95-101号物业出租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物业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走马岗路,原为我司办公基地,因历史原因未完善产权手续。物业共有9栋建筑及部分余地,建筑层数为一至三层不等,建筑面积合计4395.6㎡,加建面积约241㎡,现物业出租面积合计约4636.6㎡(包含加建面积),余地面积约300㎡。现物业实际用途主要为仓储用途,部分房屋作为办公用途。物业已进行过加固修葺,外墙也进行了修复粉刷,但由于使用时间长,整体外观较为老旧,部分电线、水管已严重老化。
物业目前被占用,占用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优先规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本招标项目出租底价为:
本招标项目出租底价:170000元/月/总面积。
租金递增率:第二年起逐年递增2%,免租期为3个月。
2.3物业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走马岗路95-101号
2.4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6年。(以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
2.5出租用途:仓库、办公(包括但不限于创意产业园、创新办公园区)用途,中标人使用物业时应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使用范围禁止设立娱乐行业(包括但不限于卡拉OK歌舞厅,KTV,夜总会,桑拿,沐足,按摩)及博彩(包括但不限于棋牌,麻将,六合彩)项目。
2.6其他:
投标人须自行了解物业的实际情况,须对该出租标的的现状能否在目前的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下满足办理相关证照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若因政策法规和非招标人原因,或投标人不满足现行政策要求而导致标的中标后不能全部实现承租出租物业的权益和权利的,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损失,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而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内注册、合法存续的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按信息公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4. 资审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4.2报名登记要求: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产权交易所)(网址:gz.gemas.com.cn/)本项目公告。
4.3广州产权交易所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月1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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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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