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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水清沟改造项目A区长沙路116号地块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
2022-12-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拟建项目总占地面积 29.8 亩,规划建筑面积94373.89平方米,最大高度96米。新建住宅楼 5 座,网点 3 处,地下两层用于停车场。其中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基坑深度5.0-10.6米,周长约567米,现场地平绝对标高在12.0~14.5米之间,土石方量共计约12万方。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部外运。

2、招标内容: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名称规模标段内容招标控制价(元)
1标段120000立方米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12780362.26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与持有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单位本身具有上述证书的除外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900万元及以上的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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