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脑科医院胸科院区职工宿舍楼(黑三楼)加固消险项目房屋租金评估、装修损失评估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G066022X9538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脑科医院胸科院区职工宿舍楼(黑三楼)加固消险项目房屋租金评估、装修损失评估服务(招标项目编号:JG066022X9538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南京脑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预算金额:人民币5.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5万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和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供应商具备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及以上备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第3.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7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12月26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1月03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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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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