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xxx生产能力建设等项目部分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xx生产能力建设等项目部分工程总承包已由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余下街道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2.2 项目建设规模:x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等部分工程总承包包括:(1)xxx 生产能力建设项目部分工程总承包主要包括: 改造705-2工房、714工房、714-1建筑物、715-1建筑物、715-7A建筑物、6A 和14A变电所,7栋建筑物共计改造面积约 1662 平方米;新建706-1工房、718 建筑物、721-1建筑物及722-1 和 722-2建筑物、301工房,5 栋建筑物共计新建面积约 6206 平方米。此外还包括各建筑物配套的土石方、道路广场、排水沟、绿化等室外工程;718 工房工艺设备 1台/套(中心控制系统)。(2)xx 工程和xx 生产线技术升级建设项目部分工程总承包主要包括:新建869建筑物,新建建筑面积约622平方米和新增工艺设备生产管控系统 1台/套。
2.3 服务期限:xxx生产能力建设等项目部分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服务周期为合同签订起 15个月。
2.4 招标范围:x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等部分工程总承包,主要包括xxx 生产能力建设项目部分工程总承包和xx 工程和xx 生产线技术升级建设项目部分工程总承包。还包括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道路、广场及绿化等。完成上述两项主要建设内容,主要涉及上述建构筑物工程,相关配套室外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的总包管理服务,同时需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质量、进度、费控等进行管理。 总承包范围内的项目建设完成后应达到初步设计要求的全部内容,质量达到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军工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3.1.2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内容和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无要求; 3.1.5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无要求; 3.1.6施工机械设备:无要求; 3.1.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无要求; 3.1.8信誉要求:无要求; 3.1.9其他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1.10业绩要求:无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28日 12时00分00秒至2023年01月04日 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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