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合成油厂加氢裂化催化剂器外再生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190407106,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设计文件及催化剂生产厂家技术协议,加氢裂化催化剂使用三年需再生一次,目前加氢裂化R-5720101反应器和降凝反应器R-5720102催化剂已使用28个月,加氢裂化反应器R-5720131催化剂已使用22个月,计划在2020年大检修时对加氢裂化R-5720101/R-5720131反应器和降凝反应器R-5720102催化剂进行器外再生。
2.2招标范围:
负责加氢裂化装置约340吨FC-14型催化剂器外再生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1)达到招标方要求的再生标准,并负责联系具有CNAS认证的实验室出具再生催化剂检验报告;
(2)负责催化剂往返运输(运输至现场指定地点)和包装,运输须办理国家规定的危废运输相应手续;
(3)配合招标方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
(4)催化剂现场从反应器卸出及装填服务不含在委托范围内。
2.3计划服务期限:18天(含往返运输时间),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核准经营规模大于500吨/年的HW46(含镍废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5项加氢裂化FC催化剂再生业绩,其中有一项再生量不小于100吨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设备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均可)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10月28日 09时00分至2019年11月04日 17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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