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毓秀路智慧路灯配套服务项目(采购代理编号:04-06-04D-2019-D-D16846),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毓秀路智慧路灯配套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采购一家供应商负责毓秀路智慧路灯配套安装维护服务,采购服务期为2年,具体负责包含82个路灯、2台路灯控制柜、10KV电缆及其附件、箱式变电站安装维护服务。
1.3.采购规模:本项目预计费用为不含税为52.30万元。
1.4.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5.质保期:验收合格后2年。
1.6.供货期:接到采购订单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交付使用(供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1.7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参选人所报不含增值税总价不得超过52.3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
1.8采购包划分:本项目未划分采购包,选取1名中选人。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
2.2.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参选人须承诺能购买到本项目所需设备及材料,质量、参数满足项目需求,不影响本项目建设。
2.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的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应答。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分包和转包。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0月29日08时30分至2019年10月3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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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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