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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2025年省外始发卷烟销售运输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2-12-30

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2025年省外始发卷烟销售运输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2025年省外始发卷烟销售运输项目,招标人为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昆明华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2025年省外始发卷烟销售运输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2200030602010106/HCZB02202211025

2.3招标内容:本项目标段5招标内容为承担云南中烟从除黑龙江、山东、四川、重庆4省区直辖市之外的区域(后期新增的合作加工点)发往全国各地的销售卷烟、样品卷烟及相关生产经营物资的汽车运输业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要求”。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在合同履约期间,招标人有权根据自身工作情况或对中标人的考核结果决定是否提前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无条件接受。

2.5服务质量:完全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

2.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进行二次招标的标段如下:

标段号

出发地

标段内容

标段5

新增

云南中烟成品卷烟从除黑龙江、山东、四川、重庆4省区直辖市之外的区域(后期新增的合作加工点)发往全国各地汽车运输量的100%

备注:招标人不承诺最低运输量。


2.8项目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约2500万元(两年半,含税)。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2.9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评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和《》上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至评标委员会评审,查询结果包含投标人曾用名。

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评标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包含投标人曾用名。

3.5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2017年10月15日以后生效的与投标人有关的法律判决书、裁定书,如涉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员工2017年10月15日至今有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情况的,其是否具有投标资格,由招标人在开标评标前集体研究决定,决定将由招标人形成书面材料报告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包含投标人曾用名。

3.6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6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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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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