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批合作伙伴招募项目
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怡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批合作伙伴招募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怡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1 集中资格预审编号:ZTFGYLHW-[2023]01。
2.2 项目概况:怡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基于对整个市场预期和企业经营目标及风险的综合考虑,以提高企业业务运营能力为目标,组织开展2023年项目合作伙伴集中资格预审工作。
2.3 项目地点:按甲方要求。
2.4 项目性质:集中资格预审。
2.5 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自通过资格预审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6 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本次资格预审仅适用于怡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7 标段划分情况:本次资格预审划分为十三个标段,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标段 | 分类 | 内容 |
1 | 标段一 | 钢材、加工类 | 铁塔制作、灯杆类、钢材、铁件、配套铁塔加工、铁件加工、预埋件、监控横臂、机房及铁塔配套加工、不规则铁艺加工 |
2 | 标段二 | 软件类 | 软件服务类(软件技术支撑、代码程序编写、数据库) |
3 | 标段三 | 电器类 | 空调维修、空调配件、空调材料、其它家电类、家具类及配件和材料 |
4 | 标段四 | 车辆维保类 | 车辆维修、车辆配件、轮胎、机油 |
5 | 标段五 | 油机服务类 | 发电机配件维修服务、发电机配件、机油 |
6 | 标段六 | 宣传及打印服务 | 标书制作、工牌制作、宣传册、宣传品、打印服务、广告设计、名片打印 |
7 | 标段七 | 培训类 | 企业类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安全类培训、服务类培训 |
8 | 标段八 | 咨询服务类 | 资质升级、资质办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包含但不限于国标体系、ISO体系) |
9 | 标段九 | 消防系统 | 具有消防资质,主要涉及到消防系统工程,消防产品的授权或代理具有相关业绩及服务支撑团队。 |
10 | 标段十 | 网优/数通技术支撑 | 运营商发布的相关优化资质,提供优化人员服务的需提供人员所得华为、中兴等专业公司的认证 |
11 | 标段十一 | 设备租赁 | 包含通信仪表、计算机产品、笔记本电脑、数码产品等但不限于 |
12 | 标段十二 | 工器具 | 机械工具、电动工具产品、通信器材 |
13 | 标段十三 | 生态合作伙伴 | 主要包括核心合作类:新产品研发合作、新技术研究合作、产学研合作、科技项目研究合作、长期重大项目合作、争取有利政策支持合作; 总包服务类:新区域业务拓展合作、新业务领域业务拓展合作、本地化的资源优势合作、客户资源优势合作、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全业务运营能力的生态圈产业链上下游的合作; 产品渠道类:代理公司新产品销售、核心业务的上下游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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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1.2 申请人能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 申请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报表,如不能提供,则须提供自行出具的2021年的财务报表,其中必须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1.5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申请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申请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3 投标标段资格要求
3.3.1参加一标段、三标段至八标段、十一标段至十三标段、项目的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涵盖本次招标的内容。涉及设备、材料的申请人须具备提供相应产品的能力证明材料,如提供检验报告或者产品合格证;
3.3.2参加二标段项目的申请人经营范围须具有相关的经营许可或具有相应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若申请人为非著作权人,还须提供所代理的软件著作权人的授权证明文件(有效期内),同时须提供软件著作权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3.3.3参加九标段项目的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涵盖本次招标的内容,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或人员具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证书,消防产品的申请人须具备提供相应产品的能力证明材料,如提供检验报告或者产品合格证;
3.3.4参加十标段项目的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涵盖本次招标的内容,具有运营商发布的相关优化资质或提供优化服务人员的相关认证,且人员需出具社保证明;
3.3.5所投标的标段还应具备2020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供货业绩。
供货业绩需提供材料: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和双方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框架合同对应全部有效结算发票扫描件(发票扫描件必须可以清晰看到发票号、发票金额、开具税务局等信息,提供信息无法判定的不统计该合同或订单业绩)并加盖公章,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日期为准。
3.4 信誉要求: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申请将被否决(到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3.4.1申请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4.2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参选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3.4.2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查询路径:
①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③信用中国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右上角输入单位名称查询—信用类型选择“失信被执行人” —点击查询并提供完整网页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4.1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投标。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电子招标平台售卖资格预审文件。
5.1 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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