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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地铁15号线室分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2019-10-29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地铁15号线室分项目监理服务 、招标编号:GPDIZB-2019-4239,招标人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规模: 本项目为总投资估算11520.24万元(不含税),预估监理费用120万元(含税)。

建设地点:上海地铁15号线需新建30个地铁站,线路全长45.7公里;贯通宝山、普陀、长宁、徐汇、闵行5个区。

1.2招标范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地铁15号线室分项目监理服务

★1.3监理服务期:具体单项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为准,本项目为开工之日起200日历日。

施工监理工期:按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另加一个星期的资料整理时间,保修期内适时解决施工监理事宜,保修期内适时解决施工监理事宜,具体在监理合同中约定。

1.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准

★1.6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应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中国银行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为等值人民币)。应提供全套注册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等)。投标人如已按国家“三证(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或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则需提供更新版本后的营业执照。

2.2资质要求:

2.2.1须具有第①项或第②项资质

① 具有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通信工程监理资质甲级资质。

② 具有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2.2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系列)证书。

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6年10月1日-2019年9月30日(单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单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地铁覆盖类监理项目相关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复印件(必须涵盖以下页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大签),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或框架合同+结算文件或框架合同+甲方证明(加盖甲方公司公章的甲方证明并提供甲方联系人)(原件备查)。

2.4项目负责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人员近三个月中任一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2.5现场监理人员: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人员近三个月中任一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2.6财务要求: 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7信誉要求: 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五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请于2019年 10月29日至2019年11月4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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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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