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招标项目概况
1.3.1项目名称:昆明市民政局购买服务用于慈善超市试点建设项目(二次);
1.3.2项目编号:ZL18764-ZGF19190923C1;
1.3.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1.3.4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采购预算541.5万元;
1.3.5招标范围: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购买服务用于慈善超市试点建设项目 | 1 | 项 |
注: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段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3.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3.7服务地点:昆明市民政局指定地点。
★1.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4.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4.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至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4.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电子公章);
1.4.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8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8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4.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电子公章);
1.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4.7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4.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1.4.9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按《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规定提供(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信息材料。
(2)中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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