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集团
华能长春热电厂通勤车司机及公务用车司机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9-10-30
华能长春热电厂通勤车司机及公务用车司机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10-3185-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合隆镇华能路1377号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长春热电厂通勤车司机及公务用车司机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长春热电厂通勤车司机及公务用车司机外包服务项目,需保证电厂通勤班车和公务用车日常正常运行。电厂目前有通勤班车4辆、考斯特3辆、公务用车7辆、生产用车1辆,共计15辆车,项目需要人数18人。通车班车司机需具备A1驾照,驾龄10年及以上;公务用车司机需具备C1及以上驾照,驾龄10年及以上。
服务期限: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人数:18人(含车队班长1人、管理员1人、加油及统计员1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能长春热电厂通勤车司机及公务用车司机外包服务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投标人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具备相应劳务外包资格。
3.2.2 资格能力要求:具备缴纳长春本地五险一金(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能力。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业绩,2015年至今,投标人具有类似劳务外包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包含首页、维护起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时间以合同中维护内容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0月30日9:00起至2019年11月4日17:00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