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竞标编号:POWERCHINA-0107-19428
一、竞标条件
本项目用于湖北省武汉市地铁16号线三标项目,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单位”)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水泥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武汉市轨道交通16号线第三标段含五站八区间,本标段线路长18.39km,其中,高架段15.16km,矿山法开挖隧道0.19km,明挖隧道0.59km,明挖车站0.31km,区间盾构1.97km,合同工期420天,签约合同额196450.90万元。2、竞标范围:水泥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吨) | 技术要求 | 备注 |
| 1 | 散装水泥 | P.O42.5 | 35000 | GB175-2007 | |
| 2 | 袋装水泥 | P.O42.5 | 10000 | GB175-2007 | 卖方负责卸车 |
| 合计 | 45000 |
5、交货地点:武汉市轨道交通16号线第三标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保证销售的水泥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所有水泥按国标GB175-2007(普通硅酸盐水泥)的要求执行,本次采购的水泥品牌为:洋房牌(武汉亚东水泥有限公司)、堡垒牌(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三峡牌(葛洲坝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娲石牌(娲石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7、其他: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8、本次招标采用主供应单位和辅助供应单位模式;主供应单位合同供应量不低于该包件的60%,辅助供应单位合同供应量不高于该包件的40%。在被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采购人确定排序第一者为主供应单位,排序第二者的成交候选人为辅供应单位,辅供应单位的单价须与主供应单位单价一致。排序第二的的成交候选人须书面确认同意按主供单位供应单价供应,若排序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不接受价格调整或自行放弃的,可以采用同样方式推荐排序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辅供单位;若排序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也不接受价格调整或自行放弃的,则由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承担本包件全部供应量。在被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如果排序第一的候选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放弃成交的,采购单位按上述规则依序重新确定成交人或重新采购。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作要求;水泥品牌须为:武汉亚东水泥有限公司的洋房牌、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堡垒牌、葛洲坝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三峡牌、娲石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的娲石牌。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应包含副页),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由国家、省部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P.O 42.5)质量检验报告1份。
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允许品牌范围内生产厂家授权多个代理商进行投标,不作唯一授权要求,但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应提供投标品牌范围内1家及以上厂家授权书。
3、竞标响应人应具有国内外大中型工程投标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提供的有效合同累计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应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提供资料应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4、竞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