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华北分公司天津清洁能源分公司天津港东疆北防波堤风电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1-1-05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1. 招标条件本华能华北分公司天津清洁能源分公司天津港东疆北防波堤风电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清洁能源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天津市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华北分公司天津清洁能源分公司天津港东疆北防波堤风电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
2.5 服 务 期: 要求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5天(自然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并取得内外部评审意见。
2.6 招标范围:项目规划东疆北部防波堤,长度约5公里,宗海面积42.68公顷,类型为抛石斜坡堤,轴线距河口导堤治导线约60m,风机拟建于防波堤轴线南侧,风电基础拟建位置不超过防波堤坡脚线,机型适用于海上,单机容量不低于8MW/台,总装机规模为48MW(最终装机规模以可研和接入审批为准)。
编制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对风电场区按照规划容量进行总体规划,提供单台风机的收益测算等),负责获取风资源数据,收集风电场区(含升压站)资料,进行风电场场区道路及布机区域1:2000地形图测量,升压站区域范围内1:500地形测量,工程地质调查及可研详勘,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项目完成集团/区域公司投资决策后,编制《项目风资源评估及机组选型专题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海洋工程勘察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资质综合甲级,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三项风电场可行性研究设计业绩,单项业绩48MW及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工程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担任过至少一项风电场可行性研究设计负责人的经历。
(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13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1月20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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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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