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路(花园路-中州大道)道路垃圾土方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LZB-201966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一、招标条件
本 金牛路(花园路-中州大道)道路垃圾土方清运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LZB-201966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金牛路(花园路-中州大道)垃圾清运项目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生产和经营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①提供书面声明;②书面声明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潜在的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须具有有效的郑州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11月01日09时00分00秒---2019年11月05日17时00分00秒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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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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