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财经大学实验设备零配件采购及更换服务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ZC54066-ZQF19130981C1;
2.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2.4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叁拾壹万元整(¥:310,000.00),其中B标段100550.00元。
2.5采购内容:
标段 |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B | 1 | 计算机主板维修更换 | 1 | 项 |
注:本项目为云南财经大学实验设备零配件采购及更换服务项目(二次),共设A、B两个标段,本次采购仅针对B 标段,供应商必须对标段内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2.6服务期限:一年。
2.7服务地点:云南财经大学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保证维修设备能正常运行。
★2.8本次磋商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2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于2019年成立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8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8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6.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7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无;
3.8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9年11月01日至2019年11月0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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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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