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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煤矿集团同发东周窑煤业有限公司东周窑排矸场生态恢复治理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3-01-17

大同煤矿集团同发东周窑煤业有限公司东周窑排矸场生态恢复治理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中国-山西省-大同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大同煤矿集团同发东周窑煤业有限公司东周窑排矸场生态恢复治理项目工程施工,已由上级主管单位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环保资金,招标人为大同煤矿集团同发东周窑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周窑煤矿经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批准,生产规模为 1000 万 t/a,批准矿区面积 101.4129km2。根据左云县人民政府文件《左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左政发[2019]28 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大同市政府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规范矿山开采秩序,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推动左云县全县矿业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提质提速,决定对东周窑矸石场和杨户岭矸石场生态恢复治理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通过本项目的实施生态环境破坏得到有效治理,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

2.2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招标内容:东周窑排矸场生态恢复治理工程,包含东周窑矸石场及杨户岭矸石场的覆土、平整、修筑挡土埂、修建排水沟、施肥、绿化、生态修复等(详细招标内容见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2.3招标编号:XHTC-GC-2023-0006

2.4实施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东周窑村东南和杨户岭村西南。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历天内。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不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为: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机构;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相关专业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在投标人单位执业;

3.5投标人近5年内(2018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6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未被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列入投标单位黑名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01月17日17时30分至2023年01月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平台(https://dzzb.jnkgjtdzzbgs.com)网上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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