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寻乌县能源生态园项目、翁源县循环经济环保园项目及华南某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巴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寻乌县能源生态园项目、翁源县循环经济环保园项目及华南某项目工程设计
招标编号:0310-ZBZX-服务-20230012
招标代理人:
日 期:2023年1月18日
1、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下述招标项目参加投标。
包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 |
01 | 巴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寻乌县能源生态园项目、翁源县循环经济环保园项目及华南某项目工程设计 本标段(包)包含以下四个项目: 01项目:巴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设计 02项目:寻乌县能源生态园项目工程设计 03项目:翁源县循环经济环保园项目工程设计 04项目:华南某项目工程设计 | 具体详见“第八章 工作任务书” |
备注: 1、本标段(包)包括01项目、02项目、03项目、04项目。在招标文件各项条款中,除非明确说明所针对的项目号,否则,是对01项目、02项目、03项目、04项目的共同要求。投标人应以包为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须包括并分别编写四个项目的内容。 1、本标段(包)包含4个项目,投标人应同时投标01项目、02项目、03项目、04项目,不接受仅投标其中一个或多个项目。 |
2、 项目概况:
01项目项目概况
巴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设计,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02项目项目概况
寻乌县能源生态园项目工程设计,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03项目项目概况
翁源县循环经济环保园项目工程设计,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04项目项目概况
华南某项目工程设计,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投标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4.2.1或者4.2.2):
4.2.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2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或者新能源发电专业)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3投标人具有1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整体设计有效业绩,有效业绩应满足下述要求:
4.3.1应为单台垃圾焚烧机械炉排炉额定处理量在400t/d(含)以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4.3.2 应为投运业绩,投运时间应在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3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提供业绩合同、竣工验收文件或用户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文件中需清晰体现竣工验收时间、设计范围、单台垃圾焚烧机械炉排炉处理能力)
4.4投标人在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较大质量/安全事故,以及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证明文件:提供资信承诺函原件,详见第五章格式1-10资信承诺函)
4.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电力”网站(http://creditpower.cec.org.cn)黑名单中;(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的“信用中国”及“信用电力”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及现场服务等相关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八章。
7、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格式1-8 廉政承诺函”的内容及格式进行承诺。
8、 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获取时间:2023年1月18日9:00至2023年2月3日17:00止(北京时间);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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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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