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来水厂一二期自用水水塔爆破拆除项目(第三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悦来水厂一二期自用水水塔爆破拆除项目(第三次),比选人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地点:悦来水厂。
2.2 项目概况:对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悦来水厂内的水塔进行拆除,待拆除水塔属于高耸薄壁钢筋混凝土结构,水塔高度约为30m,底部外壁厚度为20cm。水塔外圆周长为10. 2m。
2.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2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一级资质【回避单位:重庆鑫奥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监理)、重庆市万州区光发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 (评估公司)】(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20万及以上的本项目类似业绩2份(提供合同复印件并提供不低于前述金额50%的发票)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为不亏损。【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投标人拟派爆破岗位人员不得少于(爆破员2名、安全员1名、保管员1名、爆破技术负责人1人),爆破作业必须在场。(提供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复印件,作业证上载明的单位须与本申请单位一致)
3.6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被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6)投标人近三年内单方面提出中止合同、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7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3年11月07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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