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露天煤矿爆破安全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密地区
一、招标条件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露天煤矿爆破安全监理(招标项目编号:ZCFDAFW2301020037),已由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资金,招标人为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露天煤矿爆破安全监理
2.2 项目编号:ZCFDAFW2301020037
2.3 招标内容: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露天煤矿2023年度的爆破爆破安全监理,具体包括爆破安全监理人员现场监理、监理日志、监理过程中的隐患治理、监理报告与相关服务工作
2.4 建设地点:哈密市伊州区三道岭镇露天煤矿爆破作业区
2.5 监理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同时爆破工程项目施工结束后15日内向招标人提供监理报告。
2.6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设计、评估、审批内容及爆破监理规范条款实施监理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公安部门核准的爆破作业单位二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性),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资格,拟派项目班子成员中至少有一名监理工程师具备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初级及以上资格;
3.3 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及项目班子成员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近一年内由投标单位所在地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爆破安全监理工作(以合同协议书为准),近三年指2020年01月~2023年01月;
3.5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7 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无因重大合同违约引起败诉的仲裁、诉讼及纠纷情况;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1月31日17时30分至2023年02月0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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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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