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BZC-3202023015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烟草公司秦皇岛市公司2023年行业食堂业务外包项目,项目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河北省烟草公司秦皇岛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包括食堂人员管理、职工工作餐、业务接待自助餐的加工、制作、供应等相关服务。
2.2项目实施地点:秦皇岛市公司(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路266号)、海港区分公司(卷烟物流中心与其合署办公,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燕山大街405号)、北戴河区分公司(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林涛路5号)、山海关区分公司(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城关南路29号)、昌黎县卷烟营销部(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碣阳大街138号)、抚宁区分公司(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东斜街35号)、卢龙县卷烟营销部(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县东门外大街5号)、青龙县卷烟营销部(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县青龙镇祖山路120号)。
2.3服务期限:一年(其中秦皇岛市公司、海港区分公司为9个月)。
2.4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河北省烟草公司秦皇岛市公司及直属单位食堂业务外包项目相关服务。
2.5最高投标限价:191.322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②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③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为准)。
⑤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近三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⑦被烟草总公司及各直属单位列入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⑧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⑨参与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⑩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03日09时00分至2023年02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