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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扩建1500万吨/年炼油120万吨/年乙烯项目(乙烯部燃气锅炉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2019-11-05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5日
受委托,对镇海燃气锅炉采购预案所需燃气锅炉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91126-2501-16025-B1
2.项目内容:镇海燃气锅炉采购预案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1电站锅炉\火室燃烧 燃气 410t/h 13.4MPa 540℃4.00台包1-燃气锅炉 4.交货期和地点:2020年10月30日、镇海项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锅炉、压力容器A1\A2级)。 2.违反招标技术文件中★号项的,将导致投标被否。 3.须承诺如果中标,将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已完成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产品质量认证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必须对认证情况做出说明。 4.承诺质保期为自装置办理交工验收手续之日算起24个月。 5.承诺2020年10月30日前按分批到货时间表要求供货。 6.所配燃烧器应该最少有1套类似燃气锅炉(220t/h以上高压蒸汽锅炉,多燃料混烧、至少一种燃料与本项目燃料组成接近)可靠运行三年以上的使用业绩,并提供证明文件及PID图作为附件。 7.卖方提供至少2家用户近10年内已投运类似产品及服务的工程业绩且提供经运行单位盖章(国外单位签字)的证明文件,类似产品及服务是指蒸发量220t/h以上无再热器高压燃气蒸汽锅炉(燃料气占总燃料热值的60%以上)的设计、制造、成套、运输交付及售后服务,锅炉燃料至少包含天然气、煤制合成气、醚后碳四(或类似燃料)之中两种或以上燃料。 8.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2016-2018)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复印件,三年中至少有一年利润率大于0%。 。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11月5日 8:00至2019年11月12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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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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