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91126-2501-16025-B1
2.项目内容:镇海燃气锅炉采购预案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锅炉、压力容器A1\A2级)。 2.违反招标技术文件中★号项的,将导致投标被否。 3.须承诺如果中标,将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已完成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产品质量认证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必须对认证情况做出说明。 4.承诺质保期为自装置办理交工验收手续之日算起24个月。 5.承诺2020年10月30日前按分批到货时间表要求供货。 6.所配燃烧器应该最少有1套类似燃气锅炉(220t/h以上高压蒸汽锅炉,多燃料混烧、至少一种燃料与本项目燃料组成接近)可靠运行三年以上的使用业绩,并提供证明文件及PID图作为附件。 7.卖方提供至少2家用户近10年内已投运类似产品及服务的工程业绩且提供经运行单位盖章(国外单位签字)的证明文件,类似产品及服务是指蒸发量220t/h以上无再热器高压燃气蒸汽锅炉(燃料气占总燃料热值的60%以上)的设计、制造、成套、运输交付及售后服务,锅炉燃料至少包含天然气、煤制合成气、醚后碳四(或类似燃料)之中两种或以上燃料。 8.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2016-2018)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复印件,三年中至少有一年利润率大于0%。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11月5日8:00时至2019年11月10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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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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