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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全省外聘律师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淮南市区域)标包2(第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2023-02-07
项目公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全省外聘律师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淮南市区域)标包2(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全省外聘律师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淮南市区域)标包2(第二次)(招标代理编号:04-14-04A-2022-D-E29746C02)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全省外聘律师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淮南市区域)标包2(第二次)。

2.2招标范围: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供应商为招标人(淮南市分公司)提供各类案件的法律服务以及公司法务类的法律服务等服务。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仅对标包2进行二次招标

标包号

标包主要内容

中标人数量

标包2

助贷险追偿

2名

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最多中标的标包数为1个。

2.5服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若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一年。

2.6服务地点:安徽省淮南市

2.7本项目为入围项目,标包2共计选取2名中标人。

2.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序号

代理类型

收费项目及限价

标包2

1

基础代理费

0元

2

风险代理比例

最高报价不得高于实际追偿到账金额的30%

超过上述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9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全省外聘律师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共计18个招标项目中,如若入围,后期可作为安徽省内所有地市分公司的备选律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不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大陆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不包括在港澳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经司法部门批准成立;须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本项目接受分所投标,但同一总所及其下辖的所有分所中仅允许其中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否则该总所及其下辖的所有分所的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2投标人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成立未满3年律所按照律所成立时间计算)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处分(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credit.acla.org.cn/)行政处罚信息及行业处分信息查询截图)。

3.3投标人拟指派的律师服务团队成员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成立未满3年律所按照律所成立时间计算)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因涉嫌违法违规问题正在接受监管机构的调查(提供资格声明函)。

3.4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3.5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有效情形之一:

(1)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向前追溯三年,成立未满3年律所按照律所成立时间计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上述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2月8日8时30分至2023年2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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