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宁波新材料研究院项目行政区等幕墙工程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中石化宁波新材料研究院项目行政区已由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中石化宁波新材料研究院项目行政区和研发区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21〕2号)、《关于中石化宁波新材料研究院项目教育培训楼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21〕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宁波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中石化宁波新材料研究院项目行政区等幕墙工程属中石化宁波新材料研究院项目行政区等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项下暂估价专业工程。招标人为中石化宁波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镇海项目部。中石化宁波新材料研究院项目行政区等幕墙工程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合同估算金额:约3230万元(不含税)。
2.4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中石化宁波新材料研究院项目行政区内行政办公楼、教育培训楼等建筑物的幕墙专业工程施工。幕墙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干挂幕墙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为一般纳税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8年以来有高层房屋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业绩(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8000平方米);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高层房屋建筑幕墙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有高层房屋建筑幕墙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质量负责人持有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质检员(质量员)证书。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3年2月13日 16:00。
(2)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2月20日16: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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