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叶卷烟厂(澳门)有限公司新型烟草专项推广项目(国际市场推广服务供应商库)招标公告
受金叶卷烟厂(澳门)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新型烟草专项推广项目(国际市场推广服务供应商库)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新型烟草专项推广项目(国际市场推广服务供应商库)
招标编号:0692-236C022B000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招标内容:金叶卷烟厂(澳门)有限公司拟开展新型烟草专项推广项目,主要针对国际市场推广相关服务,现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3家入围单位。入围后招标人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在入围单位中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优选服务方,选中的服务方根据招标人的实际需求,负责国际市场的新型烟草推广工作,不限于市场调研、渠道建设、网络专题推广、人员聘请、物料制作、销售人员激励费用、物料运输、参展推广、视频拍摄和制作、形象店建设等。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预算:人民币1750万元/年(含税)
2.服务期限:三年,自首次合同签订后起三年。
3.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 数量及单位 | 中标人数量 |
新型烟草专项推广项目(国际市场推广服务供应商库) | 1项 | 3家 |
4.合格投标人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书有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商业登记证书复印件)。
4.2.投标人近 三 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投标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三 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分包。(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4.5.中华人民共和国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5.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网站(/)。
5.3.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购买单位提供如下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① 购买单位的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或董事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复印件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
④ 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或美元75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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