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海安混合段道外包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海安混合段道外包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编号: JSNTCG-2023-10 ,招标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海安混合段道外包采购。
1.2服务内容:
根据海安邮政业务发展需求,提供海安混合揽投段道71条,进口普邮、快包及特快投递邮件全环节和出口揽收邮件全环节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班前准备、进口普邮及包快邮件处理的接卸车、解车接收、接收验视进口邮件、清点核对邮件数量、分拣下段、出班交接、邮件理排、邮件复核、外部投递(电话、短信联系,按址投递)、归班处理、归班交接、平衡合拢、转趟盘驳、投诉处理、工单处理、理赔处理;出口揽收环节的邮件规范揽收相关操作(扫描、称重、计费、验视、重点路向分区、装袋、装车、客户签单交接、运输、协助卸车等)、出口邮件装车、出口邮件上行至处理中心、出口邮件异常查询处理、工单处理、邮件收寄验视、欠费回收、对账及把发票送给客户等全流程。
1.3服务范围:海安混合揽投段道71条。
1.4服务期限: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5预算金额:553.55万元(含税及相关费用)。
1.6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报价不允许超过相应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7付款方式:每月15日前,投标人与采购方相关人员核算外包费用结算数据,投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方式为按月支付,收到发票后4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在中标地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在本项目服务合同生效前在中标地区设立服务场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2.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9、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 年 02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2 月 17 日 17 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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