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炼化在线氢气分析仪【22TA033公司氢能充装配套设施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海炼化在线氢气分析仪【22TA033公司氢能充装配套设施项目】(WZ20230307-3809-1345-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在线氢气分析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在线氢气分析仪\0-100% ±1% 隔爆型 分析小屋+预处理系统 | 1.00 | 套 | 包1-包1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卖方应按照询价文件5.1项及第三方产品目录要求提供供货范围清单,清单至少包含设备名称、制造商、产地、数量、型号等列项。 3.1.7 卖方应承诺分析仪系统验收及质量保证满足询价文件9.2项要求。 3.1.8 卖方应提供分析仪及分析系统的详细配置方案,色谱仪、微量水、微量氧分析仪的技术指标至少包含重复性(测量精度)、测量范围及最低检测限应满足询价文件4.1项技术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1.9 所有安装在分析小屋内部的分析仪及分析系统的电气设备应本体防爆,防爆等级不低于 ExdⅡCT4,样品气路单元防爆形式不采用正压防爆形式, 仪表防护等级满足 IP65 及以上;提供气相色谱仪、微量氧分析仪、微量水分析仪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 NEPSI 或 CQST 或 PCEC 颁发的《产品防爆合格证》。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也包括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如:IECEx、ATEX 等。 3.1.10 卖方提供的色谱仪、微量水、微量氧分析仪及分析小屋集成应具有良好的使用业绩,在国内石化企业燃料氢气、高纯氢气同类工况平稳运行 2 年以上的业绩均需不 少于 2家,合同签订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投标文件中必须有业绩列表,业绩列表必须写明分析仪名称、仪表型号、应用装置名称、数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合同日期,并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价格及金额可隐去),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分析仪配置清单(清单必须包含分析仪型号、测量参数)等相关文件页、盖章页。业绩列表、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合同。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3日 8:00时至2023年2月20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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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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