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19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程控楼消防自动报警系统设施更换,(比选编号:NC28132019000054 采购代理编号:TC190PBTC),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2019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程控楼消防自动报警系统设施更换;
1.2采购内容:将程控楼现有火灾报警控制器GST100、GST500以及系统负载的声光、手报、感烟探头进行更换,预估金额为67万元(不含税);
1.3建设地点: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18号;
1.4保修期: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可正常运行后12个月;
1.5质量标准:符合技术规范,验收合格;
1.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自然日;
1.7最高限价:67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8中选原则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共选取1名中选人。评审时,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权重比值打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
(2)当出现多个应答人综合得分相同时,依照价格、技术、商务的顺序比较单项得分决定排名次序。若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资格,推荐排名第二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3)如果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采购人将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综合排名依次确定其他供应商为中选候选人。
2. 应答方资格条件要求
2.1.应答方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财务要求: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安装的相应的能力,提供消防设备及产品的销售;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应答方为外市企业的,应在鞍山市内有本地服务机构(提供购房或租房证明),或承诺中选后1个月内在鞍山市内设立本地服务机构,如中选后不履行承诺,采购人将消其中选资格;
2.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采购包或者参与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2.8.严禁被列入中国联通集团公司及辽宁省联通黑名单的供应商(禁入期内)参与本次采购;
2.9.本项目要求应答人具备自2016年1月至今国内气体灭火设备及消防报警销售的同类业绩。
注:应答方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选的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1月7日16时00分至2019年11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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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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