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五路
一、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后勤服务类班车第一批)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综合楼对外出租项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综合楼非办公部分(现世纪大酒店经营部分)的现有资产和设施。出租建筑面积共计约17633㎡,(综合楼地下1层至地上15层的部分,其中不包括第十三层楼层面积、三层网球馆及其更衣室等公共区域占用面积)实际出租面积以房管局实测面积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79/18-QT-1401 | 综合楼对外出租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3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综合楼对外出租项目】
1.本次对外出租建筑面积仅限经营酒店使用,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5000万元,营业执照须包含酒店管理、餐饮服务及物业管理类似内容,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2.投标人现自营或承租经营至少一家大型品牌商务酒店项目,经营面积不少于15000平米,经营年限不少于5年,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6年-2018年)经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且结论良好;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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