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县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输液集成、开颅动力系统及呼吸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三卢采购(2019)第777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一、招标条件
本卢氏县县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输液集成、开颅动力系统及呼吸机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三卢采购(2019)第777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与自筹,招标人为卢氏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卢氏县县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输液集成、开颅动力系统及呼吸机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002 第2包;003 第3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002 第2包;003 第3包: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生产或经营该项目产品的内容;
3、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加盖生产厂家或国内代理商公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5、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19年05月-2019年10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项目负责人(2019年05月-2019年10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投标供应商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7、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将打印留存;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11月11日08时00分00秒---2019年12月02日11时00分00秒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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