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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四局2021年龙岗区水务工程宝龙工区项目经理部钢筋混凝土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02-23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010/0XX-20XXX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230071

一、招标条件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方工程公司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2021年龙岗区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宝龙工区(二)项目经理部所需的钢筋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顶管,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本项目地处深圳,深圳市属于典型的滨海城市,城市建设、旧城改造问题错综复杂,区域洪潮涝、水污染问题交错影响,已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瓶颈,通过新建、改建、修复等手段,实现水污染治理和内涝整治改造工程的实施,从而改善片区内污染状况,改善区域内居民的生活环境,提高整个区域的水环境质量,促进区域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形象,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龙新、龙东、同德三个社区范围内。具体包含正本清源质量提升工程、雨污分流管网工程、 暗涵整治工程、生态补水工程、总口及点截污整改工程、内涝及积水点治理、精品海、绵截洪沟等8个子项。

2、招标范围:工程所需钢筋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顶管及其相关的装、运等。

3、采购物资名称、规格和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内径)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钢筋混凝土管

DN800

1000

 

2

钢筋混凝土管

DN1000

800

 

3

钢筋混凝土管

DN1200

500

 

4

钢筋混凝土管

DN1350

500

 

5

钢筋混凝土管

DN1500

500

 

6

钢筋混凝土管

DN1650

500

 

7

钢筋混凝土管

DN1800

800

 

8

钢筋混凝土顶管

DN800

52

 

合计

4652

 


注:以上数量仅供参考,招标数量与实际需求数量可能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供货规格、供货时间发生改变,采购量及采购规格也应相应进行调整,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23年3月-合同履约结束(约2023年9月),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招标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区(二)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钢筋混凝土管采用II级钢筋混凝土管,依据《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11836-2009)标准制作,采用承插式橡胶圈接口。顶管专用III级钢筋混凝土管材,依据《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11836-2009)标准制作,采用钢承口接头,混凝土强度等级≥C50。无论本报价或合同是否有要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均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最新的技术标准为准。

7、付款条件:本合同价款以人民币支付,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 □在线支付 □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 □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因资金不足而无法按既定付款方式支付时,后续支付资金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自筹、分局垫付或采用公司供应链融资渠道等)。每月供应货物货款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剩余货款按照85%比例支付,结余部分累计至次月,按上述比例支付,以此类推。质保期为6个月,质保期截止后若无质量问题,质保金将无息累计至当月付款总额中支付。特殊情况因甲方出现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乙方同意给予一定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内不视为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中断供货的理由。甲方支付货款时视资金情况拟部分资金采用供应链、商业汇票等方式予以支付(6月期),比例不高于当期应付材料货款的50%,乙方应对此予以接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1.2、投标人应具有钢筋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顶管供货业绩,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份,且签订的单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合同金额明晰可辨);应具有钢筋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顶管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6、投标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税率13%,为一票制结算。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04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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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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