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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川之味旅服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分公司食堂餐饮服务业务外包公开招标公告
2023-02-24

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川之味旅服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分公司食堂餐饮服务业务外包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TBZX-FW-2023-102)

1.招标条件

受成都铁路川之味旅服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川之味旅服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分公司食堂餐饮服务业务外包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成都铁路川之味旅服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分公司承接的铁路单位职工食堂(含铁路沿线职工伙食团)餐饮服务。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服务、餐饮服务、餐饮管理等相关经营范围(营业执照范围具备人力资源服务、餐饮服务、餐饮管理任意一项即可)。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2.财务能力要求: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税率为6%的其他生活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如:发票复印件或银行缴税付款凭证、电子税务局截图证明,若国家相关政策调整,须按新政策执行);须提供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

3.服务业绩要求:近两年(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有不少于2个每一份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及合同对应的双方或多方资金往来证明。

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履约信用良好,应附业绩要求中的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对应的服务采购人或服务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须盖履约情况良好证明出具单位的鲜章。

5.其他要求:

5.1本次谈判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https://cg.95306.cn/)查询结果截图)。

5.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5.3本次谈判不接受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报价人参与(须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图)。

5.4报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一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不存在因自身违约、不按合同履约造成的诉讼或仲裁的情况,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二)特殊要求: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不随意更换本招标项目相关工作人员,若确需更换,须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使用单位,得到使用单位认可后才可进行更换,同时做好工作交接。(须提供承诺书)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请供应商通过(帮助中心)下载电子招采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电子招采系统的使用流程及规范。

4.2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3年2月25日起至2023年3月1日23时59分止进行公开出售,每包售价0元人民币。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如果还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3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登录选择报名参与的项目包件,点击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

同时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通过当面或电子邮件进行报名,将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和word版《供应商报名表》(见附件1)发至电子邮箱:841196628@qq.com(邮件主题格式如下:报名+项目编号+投标公司简称+包件号)。 

4.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服务需求明细表》各包件投标保证金数额要求及时缴纳投标保证金(投多个包件时应一包一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8日09时30分,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须将银行回单上传至上述邮箱(回单备注格式如下:项目编号+包件号+保证金+陈皓)。

4.5投标人汇款账户须为企业基本账户,不允许个人账户汇款。

4.6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交《供应商报名表》且在报名,视为报名成功。

4.7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足3家的包件,自动流标。

4.8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参与投标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信息),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否则将按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须当面递交,递交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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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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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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