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福建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2-1-153)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1. 招标条件本华能福建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
2.2 规 模: 福建省内分布式光伏总容量460MW
2.3 标段划分: 华能福建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标段包一,华能福建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标段包二,华能福建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标段包三,华能福建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标段包四
2.4 服务地点: 福建省福建省
2.5 服 务 期: 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若具体标段框架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先达到终止条件,则该标段对应框架协议提前终止。
2.6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项目单位开发的福建省内分布式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审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地形地质勘察测量、设计技术服务等。
服务要求:中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完成设计工作,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等方面需求。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统招分签,投标人可以投多个标段,但兼投不兼中。
标段一:华能福建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标段包一,招标编号:HNZB2023-02-1-153-01(福州(含平潭)、莆田、宁德地区),可研编制及勘察设计预计项目容量130MW,可研审查预计项目容量120MW。
标段二:华能福建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标段包二,招标编号:HNZB2023-02-1-153-02(厦门、漳州地区),可研编制及勘察设计预计项目容量120MW,可研审查预计项目容量110MW。
标段三:华能福建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标段包三,招标编号:HNZB2023-02-1-153-03(南平、龙岩地区),可研编制及勘察设计预计项目容量110MW,可研审查预计项目容量100MW。
标段四:华能福建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标段包四,招标编号:HNZB2023-02-1-153-04(泉州、三明地区),可研编制及勘察设计预计项目容量100MW,可研审查预计项目容量130MW。
限制中标原则:同一投标人可以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1个标段,按标段顺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已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再参与后续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标段特殊说明:
1.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招标,招标人不保证所有项目在服务期内实施。委托项目及委托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按实结算。
2.招标人不保证所有项目均采用本次招标结果签订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合同,对于该地区特殊项目(如户用项目、一企一县项目、以竞配、竞标等方式获取的项目等),招标人有权单独采购。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按如下方式执行:标段一中标人负责组织审查标段二中标人出具的可研报告,标段二中标人负责组织审查标段三中标人出具的可研报告,标段三中标人负责组织审查标段四中标人出具的可研报告,标段四中标人负责组织审查标段一中标人出具的可研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华能福建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标段包一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标段名称:华能福建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标段包二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标段名称:华能福建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标段包三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标段名称:华能福建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标段包四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华能福建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标段包一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10项、每项1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可研或勘察或设计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勘察设计服务类型页、签字盖章页等)。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标段名称:华能福建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标段包二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10项、每项1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可研或勘察或设计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勘察设计服务类型页、签字盖章页等)。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标段名称:华能福建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标段包三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10项、每项1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可研或勘察或设计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勘察设计服务类型页、签字盖章页等)。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标段名称:华能福建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标段包四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10项、每项1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可研或勘察或设计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勘察设计服务类型页、签字盖章页等)。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28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3月0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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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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