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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云至章丘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3-03-02
【信息来源:山东高速】【信息时间:2023-03-02  阅读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关闭
庆云至章丘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SDGS-2022-0666
2023-03-02 2023-03-06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370100MA9454FM0202116F023125

项目名称

庆云至章丘高速公路工程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直

建设性质

新建

招标备案号

SG202302306-AWJBA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SG202302306

招标类别

施工

项目立项单位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立项文号

鲁发改项审〔2022〕602号

项目法人单位

山东高速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

山东高速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1260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企业自筹;自筹,100%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庆云至章丘高速公路已列入山东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是山东省对外联系的南北省际通道之一,也是山东省实现“县县双高速”目标的重点保障,在国家和山东省高速公路路网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项目起自德州市庆云县常家镇西侧的G205,途径德州市的庆云县、滨州市的阳信县、惠民县、邹平市、淄博市的高青县和济南市的章丘区,在济南市章丘区刁镇东与青银高速联网,到达终点。路线长度106.864km,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设特大桥2座,大桥9座,中桥24座,小桥26座,涵洞82道;互通立交13处(其中枢纽互通立交5处,一般互通立交8处);分离立交27处(包含公铁立交2处);通道133座,天桥2座;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2处,路段监控分中心2处,桥梁监控站1处,匝道收费站8处,连接线2条。计划总工期42个月。

招标范围:主线工程K0+000~K106+864段所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排水工程、防护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环保工程(不含互通立交匝道圈及房建场区等绿化)、预埋管线工程、临时工程、三改工程、收费广场以及各功能区的土石方、场区道路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

2.2 标段划分

1. 标段名称:施工一标段,标段号:QZSG-1,起始桩号:K0+000, 结束桩号:K35+750,标段长度:35.750KM;2. 标段名称:施工二标段,标段号:QZSG-2,起始桩号:K35+750, 结束桩号:K70+500,标段长度:34.750KM;3. 标段名称:施工三标段,标段号:QZSG-3,起始桩号:K70+500, 结束桩号:K106+864,标段长度:36.364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施工一标段
(QZSG-1)

四车道,填方809.7万方,大桥584米/2座、中桥585米/9座,互通5座,分离立交2479米/12座(其中公铁立交1562米/1座),服务区1处

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4)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的施工业绩要求:

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累计均不少于20公里的施工业绩(如单个标段内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则分别计算路基、路面里程长度)。

 注:上述业绩不包括分包业绩。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9~2021年度)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

(2)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近10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桥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1人):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近10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桥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副总工或项目经理或副经理任职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分包要求

允许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规〔2021〕5号)等文件关于分包管理的规定,且必须经发包人同意。

联合体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各自承担内容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其他要求

施工二标段
(QZSG-2)

四车道,填方752.3万方,大桥1634米/4座,中桥506米/7座,互通4座,分离立交761米/8座(其中公铁立交87米/1座)

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4)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的施工业绩要求:

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累计均不少于20公里的施工业绩(如单个标段内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则分别计算路基、路面里程长度)。

 注:上述业绩不包括分包业绩。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9~2021年度)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

(2)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近10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桥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1人):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近10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桥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副总工或项目经理或副经理任职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分包要求

允许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规〔2021〕5号)等文件关于分包管理的规定,且必须经发包人同意。

联合体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各自承担内容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其他要求

施工三标段
(QZSG-3)

四车道,填方708.9万方,特大桥6070.4米/2座,大桥1110.2米/3座,中桥455.4米/8座,互通4座,分离立交529米/7座,服务区1处

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4)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的施工业绩要求:

1. 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累计均不少于20公里的施工业绩(如单个标段内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则分别计算路基、路面里程长度);

2.至少有1座单孔跨径不小于150m的公路工程特大桥梁施工业绩(可为独立发包的特大桥工程或施工标段含有特大桥工程)。

 注:上述业绩不包括分包业绩。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9~2021年度)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

(2)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近10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桥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1人):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近10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桥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副总工或项目经理或副经理任职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分包要求

允许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规〔2021〕5号)等文件关于分包管理的规定,且必须经发包人同意。

联合体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各自承担内容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其他要求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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