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总监办 (QZZJ) | K0+000-K106+864范围内,除机电工程、房建工程以外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服务内容(含机电、房建工程协调任务)。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的监理业绩要求: 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监理服务累计均不少于50公里(如单个标段内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则分别计算路基、路面工程里程长度)。 注:上述业绩不包括分包业绩。 |
财务要求 | 近三年(2019年~2021年度)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在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人员要求 | 1.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至少担任过1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监理负责人(总监、副总监、驻地)职务。 2.副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至少担任过1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副驻地及以上职务或2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职务。 3.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环保培训合格证。 注:联合体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联合体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各自承担内容的相应资格条件。 |
其他要求 | 无 |
驻地办1标段 (QZZD-1) | k0+000-K35+750范围内,除机电工程、房建工程以外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服务内容。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的监理业绩要求: 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监理服务累计均不少于20公里(如单个标段内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则分别计算路基、路面工程里程长度)。 注:上述业绩不包括分包业绩。 |
财务要求 | 近三年(2019年~2021年度)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在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人员要求 | 1.驻地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至少担任过1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监理负责人(总监、副总监、驻地)职务。 2.副驻地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至少担任过1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副驻地及以上职务或2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职务。 3.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环保培训合格证。 注:联合体投标的,驻地监理工程师、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联合体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各自承担内容的相应资格条件。 |
其他要求 | 无 |
驻地办2标段 (QZZD-2) | K35+750-K70+500范围内,除机电工程、房建工程以外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服务内容。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的监理业绩要求: 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监理服务累计均不少于20公里(如单个标段内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则分别计算路基、路面工程里程长度)。 注:上述业绩不包括分包业绩。 |
财务要求 | 近三年(2019年~2021年度)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在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人员要求 | 1.驻地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至少担任过1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监理负责人(总监、副总监、驻地)职务。 2.副驻地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至少担任过1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副驻地及以上职务或2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职务。 3.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环保培训合格证。 注:联合体投标的,驻地监理工程师、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联合体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各自承担内容的相应资格条件。 |
其他要求 | 无 |
驻地办3标段 (QZZD-3) | K70+500-k106+864范围内,除机电工程、房建工程以外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服务内容。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的监理业绩要求: 1.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监理服务累计均不少于20公里(如单个标段内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则分别计算路基、路面工程里程长度)。 2. 至少具有1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特大桥工程施工监理服务业绩(可为独立大桥工程或监理标段含有大桥工程)。 注:上述业绩不包括分包业绩。 |
财务要求 | 近三年(2019年~2021年度)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在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人员要求 | 1.驻地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至少担任过1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监理负责人(总监、副总监、驻地)职务。 2.副驻地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至少担任过1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副驻地及以上职务或2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职务。 3.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环保培训合格证。 注:联合体投标的,驻地监理工程师、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联合体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各自承担内容的相应资格条件。 |
其他要求 | 无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
3.3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