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年3月3日 1.招标条件 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委托,对中石化广州分公司2CFB锅炉尾部烟气低温余热改造项目所需低压省煤器+暖风器(水热煤空预器)等设备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30307-4801-1248-B1 2.项目内容:中石化广州分公司2CFB锅炉尾部烟气低温余热改造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 1 | 空气预热器\12000×7620×11092 2017GSH097-R-01 20G+Q235B | 1.00 | 套 | 包1-低压省煤器+暖风器(水热煤空预器)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资格评审申请文件真实:资格评审申请文件不存在弄虚作假;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7 如果投标人有偏离需以澄清形式通过招标中心提供招标人技术确认。 3.1.8 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查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1.9 供应商在制造资质应取得:A级锅炉部件制造资质或A级锅炉制造资质 3.1.10 A级锅炉部件制造资质供应商:需提供投标人近十年内(交货日期 2010 年 1 月 1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日)具有加工国内电站锅炉(410t/h以上)低压/低低温省煤器+暖风器改造的3台及以上的设计、制造供货业绩;A级锅炉制造资质供应商:需提供投标人近十年内(交货期日期 2010 年 1 月 1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日)至少三台410t/h锅炉及以上制造供货业绩。 (提供合同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3.1.11 低压/低低温省煤器+暖风器主要分包商必须按询价技术文件,如使用等同品牌需以澄清形式通过招标中心提供招标人技术确认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2月10日 17:30至2023年3月6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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