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集团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轻型滚筒,中型、重型滚筒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2023-03-07

(招标编号:CHDTDZ008/18-QT-069)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改工程轻型滚筒,中型、重型滚筒框架协议已由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国内及国外项目现场

2.2.项目规模:为努力打造更优的采购模式,以求与国内优秀供应商建立更为紧密的合作关系、有效控制供应风险、提升双方的合作效率,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拟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对公司大宗采购物资——轻型滚筒,中型、重型滚筒进行框架采购,与中标单位签署框架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约定采购单价,而不约定标的数量和总价,双方在平等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互惠合作。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8/18-QT-06901

轻型滚筒框架

轻型滚筒框架(详见技术规范书)

200

CHDTDZ008/18-QT-06902

中型、重型滚筒框架

中型、重型滚筒框架(详见技术规范书)

5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轻型滚筒框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截标日)应有滚筒业绩数量不少于3个,均已证明交货验收完成;且其中至少有一个成功运行2年以上,并提供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合同范围等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投标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中型、重型滚筒框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截标日)应有含合张力≥520KN 驱动滚筒的供货合同业绩,业绩数量不少于3个,均已证明交货验收完成;且其中至少有一个成功运行2年以上,并提供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合同范围等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投标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3-07 09:00到2023-03-17 17:00。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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